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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谋杀”了戏水孩童

暑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频发,折射家庭社会监管双位缺失

绘图/陈健珊

每年暑期,都有不少家庭因为孩子溺亡而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

孩子们脱离了学校的监管,家长又多忙于自己的事情。缺乏约束和安全意识的孩子在玩水天性的驱使下,喜欢到野外的水库、河流、池塘游泳,极易发生溺亡事故。

频频发生的暑期溺亡事故,为孩子们的生命安全敲响了警钟。记者调查发现,家庭和社会安全监管的缺失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

噬命的

水岸

暑期天气炎热,对孩子而言,下水游泳是不可抵挡的诱惑,未加防护的水岸,却成了“谋杀”孩子最为凶险的深渊

8月1日傍晚,正是吃晚饭的时间,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团结村西北五队两个家庭中两个不满三岁的孩子双双在村口的鱼塘溺亡。出事的那天,他们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两个孩子由各自的奶奶带着。

傍晚6时30分左右,小恒的奶奶在厨房里忙碌着,一不注意,3岁的孙子小恒就自己一个人出去玩了。两岁半的小女孩小琴也在这时候出了家门,她跟叔婆打了招呼,说她的小自行车坏了,她要推去给修车师傅修,之后就没人再见到过小琴的身影。

小恒的奶奶做好饭后,看到小恒不在家,就端着饭碗出门,到处喊小恒要给他喂饭,却一直没人应答。这时,有村民看到两具小孩的尸体漂浮在村口池塘的水面,便赶紧跑进村内喊人。

6时50分左右,小琴和小恒被村民从村口的鱼塘里捞了上来,两个小小的身体已无生命体征。小恒的小凉鞋就放在了鱼塘旁边的沙堆上,不远处停放着小琴的小自行车。

“他们可能是在鱼塘边玩沙子,后来手脏了要去洗手,然后不小心掉下去了。”村民李先生猜测。事实上,没有人知道这两个小孩是怎样掉进鱼塘的。

记者看到,这个鱼塘位于团结村村口,是进村的必经之路。鱼塘边的道路硬化很好,村民们平常都会来这里休闲。可除了低矮的水泥围栏外,鱼塘边上并没有其他的安全防护设施。更危险的是,鱼塘靠近进村公路的一边,防护栏断开,形成了两个约两米宽的豁口。孩子就是从其中的一个豁口掉入鱼塘溺水身亡的。

遇难孩子的家属都认为,养鱼场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的疏漏夺走了自己孩子的生命。

“护栏低,还有缺口,鱼塘的水又深,非常危险。”一个村民如是描述噬命的鱼塘。记者拿了根竹竿试了一下鱼塘边的深度,足足有1.5米深。村民们告诉记者,这只是边缘处的深度,到了鱼塘中央,深度可达3、4米。

“这里连个指示牌都没有。”村民告诉记者,两年前改建鱼塘时,就有人提议要建防护设施,以免出现意外,鱼塘改建好后,却一直没有行动。“给村委会反映了很多次,可是一直没有人理。”

频发的

悲剧

仅在从化,每年暑假至少有10多个孩子溺亡,大多数溺亡的小孩都是离开了家长的看管视线,自己去小河小溪游泳

暑假中的孩子们脱离了学校的监管,家长们又常忙于自己的事情无暇顾及孩子的暑期生活,去水库、河边或是池塘游泳戏水成为孩子们消暑的一大选择。

小江和小辉(均为化名)是河源市紫金县的一对双胞胎兄弟,16岁的他们上初中了,爸爸妈妈在外跑运输,平时很少有时间顾及他们,两个孩子几乎处于“放养”状态。7月中旬的一天,天气炎热,下午时分,兄弟俩跑到家附近的白溪水库游泳,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和小恒、小琴一样,双胞胎兄弟是怎么溺亡的,也没有人知道。等到家里人发现他们两个不见了,一路找到水库时,找到的只有他们留在岸边的衣服和鞋子。

类似的悲剧不胜枚举。8月7日晚19时许,从化市吕田镇古田村的3名小女孩在没有大人看管的情况下,结伴在村内一小溪内游泳,不幸都溺水而亡。当晚21时05分,3名溺水女童先后被打捞上岸,经证实均已死亡。3个女童年龄从10岁至13岁不等,都正在读小学。

值得注意的是,溺水的未成年人里,农民工子女和农村孩子所占比例突出。

从化市公安指挥中心王副主任向南方日报记者介绍,仅在从化,每年暑假至少有10多个孩子溺亡,大多数溺亡的小孩都是自己去小河小溪游泳,而不是去正规的游泳场,离开了家长的看管视线。

从化市公安指挥中心的王副主任强调,孩子缺乏正确的救护知识,落水后因为害怕,没有办法冷静,即使水不深,也会因为胡乱的踢蹬耗尽体力而溺亡。

“游泳要在家长的陪同下,去正规的游泳场,不要私自下河。同时,要告诉孩子,遇到危险如何自救。”他表示,除了家长要加强看管,担负起监护的责任,对孩子的教育也非常重要。

广州市公安局也专门发微博告知,随着天气日趋炎热,下水游泳的市民增多,由于部分市民安全意识薄弱,导致溺水死亡事件频频发生。

为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广州公安提醒大家,市民夏天游泳安全不可忽视,强调“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未成年人须在家长陪同下到有救生员的正规泳场游玩”。

另外,广州市公安局还强调了几点游泳的注意事项:“不要到水库、湖泊、江河等不摸底和不知水情的地方去游泳;下水前要做准备活动,饭后、饮酒和身体状况较差者不宜游泳,水性不佳者不宜到深水区游泳;游泳时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不能互相打闹,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

缺失的

生命圈

家长的疏忽、野外的池塘、未加防护的河岸和水库,成为隐藏在孩子们身边的噬命杀手,监护到位必须努力

纵观最近的这几起儿童安全事故,记者发现,家长的疏忽是造成悲剧的重要原因。

8月5日,家住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的8岁小男孩佳乐,和哥哥趁着爸爸妈妈午休的时候,跑到鸦岗大道的河边玩,玩了一会儿后,小佳乐自己一个人顺着楼梯走到河边洗脚。

前几天刚下过雨,被河水浸过的楼梯长满了绿绿的青苔。正是这些青苔让小佳乐脚下一滑,掉入了河中。哥哥看到弟弟失足掉入水中后,赶紧跑回家去喊爸爸妈妈,可是,小佳乐等不到爸爸妈妈来救他,永远地离开了。

花都的小恒和小琴出事那天傍晚,他们的父母也都不在家:小恒和小琴的妈妈都是一家电器城的售货员,当晚去了单位开会;小恒的爸爸正在江门新会市出差;而小琴的爸爸则还在附近的新华市场加班。

孩子们只能留给爷爷奶奶带,而年迈的爷爷奶奶因为各种原因照顾不周,结果酿成了死亡悲剧。

除此之外,野外的池塘、未加防护的河岸和水库,都成为了隐藏在孩子们身边的噬命杀手。兰州大学教育学院讲师王茜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暑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频发,与充满危险的外部环境脱不了关系。

她认为,相关单位应该提高暑期的警戒意识,充分预估到可能存在的危险,改善设施,增加防护,消除那些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王茜认为,全国各地都存在暑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频发的状况,“这些事故之所以频发的原因有二:第一,外部环境越来越复杂,隐藏着很多不安全因素;第二,家长监护不力,而这是最重要的原因。”

在她看来,青少年天性好动,对外界有强烈的好奇心但心理不成熟,他们想去探寻但又缺乏理性、缺乏保护自己的意识,因此会给自己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危险,“这就需要家长长期持续有效的监护”。

“现在很多家长一心工作,想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最后却导致悲剧的发生。所以,监护要做到位也是不容易的,但是又不得不努力去做。”王茜表示,家长的监护才是主动的,做再多的预防,给青少年灌输再多的安全知识,都是被动的,都没有家长长期持续有效的监护有效。

王茜提到,学校的安全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作用。小佳乐的舅舅也认为,学校的安全教育非常重要。他告诉记者,他的孩子马上要上初中了,每年寒暑假之前,学校都会向家长发放“安全责任书”,提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假期安全。“‘安全责任书’一般会包括‘不要让小孩私自到河塘水库游泳’之类的内容。”在他看来,“这点非常好,至少给家长提了个醒”。

在番禺区某幼儿园从教的谭老师告诉记者,她们幼儿园从小班起就对儿童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主要是防火防水之类的。“虽然小孩子可能不太懂,但有总比没有好。”谭老师说。

农村孩子溺水多

公共服务不平衡

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暑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溺水的未成年人里,农民工子女和农村孩子所占比例突出,这在深层上也折射出社会公共服务不平衡的现状。

当前我国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一些边远农村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条件尽管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和城市学校相比,学校安全教育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在一些农村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安全监督和安全教育存在盲点是不争的事实。这造成一些青少年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和救护知识匮乏,导致安全事故在农村孩子和农民工子弟中频发。

其实,大多数孩子都可能对水习惯性亲近。但是,大多数农村和农村学校都没有游泳池,也没有开设游泳课,打工子弟学校的状况也同样如此。

公共基础设施的匮乏,把更多农民工子女和农村孩子推向了危险的“野外游泳池”。暑天炎热,农村学生及外来人口子女只能到溪流、河塘、水库游泳,而这些地方情况复杂,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再加上农民工子女跟随父母务工,父母忙于打工一般都没有时间照料孩子。而农村留守儿童更难得到来自家长的有效监护。

长期以来,政府的公共文化体育卫生事业投资项目往往集中在城市,而忽视了农村孩子的需求。为了解决暑期溺亡事故频发的老问题,需要整个社会资源更多地照顾这些广大农村里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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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2014-06-15  1185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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